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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建立行业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调解机制的通知2017-09-12 09:55
关于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建立行业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调解机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减少行业内部矛盾纠纷,加强环保行业协商调解, 及时化解行业各类矛盾纠纷,协会决定建立行业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调解机制委员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执行主任:周成才秘书长 副主任:监事会成员 调解监督:会长、副会长 二、委员会职责 1、协商调解行业中的商业纠纷、知识产权侵害、恶意竞争、不道德商业竞争等。 2、及时调解行业从业员工与企业及与同事之间纠纷,化解矛盾,增进团结,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 3、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行业自律规范及行业公约,教育行业从业者尊重社会公德。 4、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行业公约、行规进行调解。 5、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及协商。 6、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 7、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积极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避免矛盾的转化。 三、调解协商的提出 协会所有会员如有调解协商需要的由当事人双方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由秘书处做同意调解处理。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9月12日
(联系人:周成才;联系电话:2339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