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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数据的通知2023-04-12 17:48
各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了解在我市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的机构动态情况,提升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的从业水平,推动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现将2023年度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数据更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更新单位 在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及公众号进行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的服务单位和机构。 二、更新方式 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将以表格填报方式开展,结合《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指引(试行)》及年报数据要求形成电子扫描件报送。 三、填报要求 1、申请机构如实填报附件表格; 2、按照附件工作指引要求,每一项材料按顺序命名整理排序,将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盖章扫描PDF扫描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应于5月31日(星期三)前发送至产业协会邮箱dongguanhbxh@126.com(邮件请注明***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信息采集)。 四、其他事项 各申请机构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切勿谎报,协会将对申报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发现谎报的将作行业处理。材料需按时发送至协会邮箱,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将取消信息公示资格。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黎细霞;联系电话:2339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