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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东莞班) 进行预报名的通知

2018-05-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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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各有关核技术应用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就近参加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计划于2018年6月中下旬在东莞市举办一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现将这次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依据

按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环保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按照环保部分级培训的要求,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中级培训和初级培训,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初级培训)与发证工作由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承担。

   

二、培训内容  

辐射安全与防护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程序;辐射装置辐射源的安全防护;核技术应用中辐射安全的防护;辐射监测等。

三、培训对象

东莞市从事核技术应用、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包括:

(一)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二)销售和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包括有X光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辐射工作人员;

(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四、收费标准

(一)费用每人6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等),发票由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开出(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先开收据,正式发票和证书一并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回各单位,邮费到付。

(二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说明

(一)由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东莞办事处通知各属地收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报名情况,并统计培训人数;

(二)请参加培训的各单位将报名表格电子版(附件1)发送到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东莞办事处邮箱dghbxh@126.com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表格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发票和合格证书以报名表格所填资料为准(发票抬头与证书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加票税信息或备注的,报到时请说明并提供资料);

(二)报名成功后,每位学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彩色(小一寸,不限底色)相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贴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以工作单位为单位统一装在信封里面(信封自备),信封外面填写清楚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培训现场统一交齐;

(三)费用缴纳方式(二选一)

1、报到时现金支付,以工作单位为单位培训现场统一上交

2、银行转账汇款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沙太路支行
户 名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
 9550 8802 0037 7700178
备  注东莞培训费

报到时请出示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缴费凭证

(四)参加此次培训医学类学员可获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10分/期/年,请需要刷取学分的学员以单位为整体收好学分卡,并统一装在信封内(与身份证复印件信封分开放),信封外写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号码+学分卡张数,在报到时交到会务组。我们将于6月下旬在广州为交学分卡的学员刷取学分,届时同合格证书及发票通过快递统一邮寄回各单位。

(五)每位学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完培训的整个课程,并参加考试;参加了培训并考试及格者,获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4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对于不参加再培训或再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其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六)如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培训部:020-89885549或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东莞办事处:0769-23391650。

七、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具体时间待定(课程表如附件2)

(二)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附件:1、广东省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报名表

     2、课程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2

     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授课时间表格

日期

时间

内容

第一天

上午

09:00-12:00

现场报到

下午

14:30-17:30

上课培训

第二天

上午

09:00-12:00

上课培训

下午

14:30-16:30

上课培训

16:30-17:30

考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