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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入会须知

2026-01-0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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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广东省东莞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并办理入会手续,通过秘书处及理事会审核后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秘书处进行审核,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载入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已交纳会员费不予返还。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等严重影响协会声誉的行为,或损害协会合法权益或破坏会员团结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入会提交的资料:

请将纸质版入会申请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无需装订)。注:若申请单位法人为中共党员,请提前与秘书处联系。

(一)入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

(二)近年业绩及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料(如专利、获奖情况等)。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胜安大厦151506

联系人:黎细霞;电话:0769-233916501581683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