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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拓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2019-09-27 11:34
关于东莞市拓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期)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拓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期)”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 年9 月27日- 10 月 31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拓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