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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建排污权交易综合监管系统平台

2017-06-0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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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即将建设的排污权交易综合监管系统平台,对外实现面向企业的排污权交易信息的发布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二级市场交易,对内实现环保管理人员对排污权交易的全过程监管。通过该系统,可按管理区域、时间和污染物指标等对企业排放超标情况进行查询。

  按照相关规定,排污单位通过减排措施获得的富余排污权需要出让的,应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让。据悉,东莞是广东省第一个启动排污权交易的地级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为四项污染物,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适时将纳入VOCs等污染物。全市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交易须在符合省里资格要求的交易平台进行。 据了解,东莞即将建设的排污权交易综合监管系统平台,包括排污权交易子系统、排污权储备综合管理子系统、排污权初始核定子系统、交易资金结算系统,对外实现面向企业的排污权交易信息的发布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二级市场交易,对内实现环保管理人员对排污权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以及对排污权的储备综合管理和交易资金的在线自动结算管理。

  其中,排污权交易子系统设有企业端,企业用户登录系统后,可以办理初始排污指标申购、发布买卖信息。企业根据分配模式(有偿/无偿)提交初始排污指标申购申请之后,由排污权交易管理部门用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企业获得初始排污指标购买资格。企业用户还可以发布排污指标买卖信息,包括发布出让、受让信息。通过选择污染物、交易状态查询买卖信息。

  此外,通过该系统,可按管理区域、时间和污染物指标等对企业排放超标情况进行查询,查看相应企业的浓度排放详细信息,包括生成浓度超标日报,排放量超标月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