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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和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2020-04-17 18:18
关于东莞市和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和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7日-5月19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和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上一篇: 广东土壤调查等相关评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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