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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质保隆科技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2020-11-2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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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质保隆科技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质保隆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4日-12月21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质保隆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