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永盛电子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1年04月22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对我公司建设的“ 东莞市永盛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 5月25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永盛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