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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行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2021-07-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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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行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8月13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行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