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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川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弘康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1-09-1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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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川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弘康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川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弘康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卫星影像图上经纬度为:北纬22°54'23.78",东经113°56'16.84"

四周情况:项目东北面为东莞市同达电子有限公司;东南面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西南面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西北面隔寒溪水为空地(规划为农林用地)。

项目概况:东莞川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加工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7779.5m2,建筑面积65000m2,项目年产医疗器械12000万件,拟配套10条阳极氧化生产线,其中6条为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4条为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8条全自动电泳生产线、12条蚀刻生产线,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200t/d,经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和回用设施处理66.3%(795.92t/d)回用于生产过程,0.34%(4.08t/d)蒸发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剩余33.36%(400t/d)废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含镍废水及含铬废水零排放。

一、项目建成工程及其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拟在酸雾和碱雾等废气产生部位采取局部收集措施,即在阳极氧化生产线的酸槽和碱蚀槽上设置顶部吸气式集气罩和侧边吸气式集气口收集酸雾和碱雾废气,项目酸雾及碱雾经一并收集后再经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将喷漆、烤漆、涂布、烘干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设备设置于密闭车间,在产污点设置废气收集装置,水性油漆及油性油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烤漆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涂布、烘干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漆雾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的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1200t/d,经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和回用设施处理66.3%(795.92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以及本项目要求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碱液喷淋装置、脱脂后水洗、碱蚀后水洗、中和后水洗、化学抛光后水洗、阳极氧化前水洗、阳极氧化后水洗、染色后水洗、封孔后水洗工序,0.34%(4.08t/d)蒸发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故剩余33.36%(400t/d)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严的指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含镍废水零排放。

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如原料包装物、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化学品原料桶和药剂罐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切削液;蒸发浓液、化学抛光废液及中和废液、污泥、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定期收集后交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统一处理。

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运行噪声,辅助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项目企业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标准。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项目在贯彻落实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ph8MtVeV6ttxwx9PVjDnw 提取码: 3ahy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15EIPsxNluZXwqZiBFXoQ提取码: vpxb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RoxuprdyPJYydzUXfwZig 提取码: 9v2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810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良年

联系方式:13924349019

邮箱: 2261026113@qq.com

快递地址: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

六、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需作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八、本公告期限:

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东莞川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