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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冠隆实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2021-09-22 1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冠隆实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冠隆实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东莞市冠隆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北纬22°50'48.610",东经113°37'40.890")。 本项目的目标定位为:为前处理、电镀(半自动挂镀、自动挂镀、半自动滚镀)、电泳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废水,项目位于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生产废水于基地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努力打造集中生产、集中管理、统一治污、统一运营的建设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国营,13612701293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18276301964,3070583309@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dghbxh.com/col.jsp?id=11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东莞市冠隆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