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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标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2-03-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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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东莞市标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东莞市益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东莞市标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东莞市标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对此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PyCsmPymT2upKPVsLtZoA提取码:iouv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

③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标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新兴街113号

联系人:黄达思

联系方式:13380120668

邮箱:2214194541@qq.com

④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东莞市益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莞市常平镇环常西路168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769-89771332

邮箱:1343007987@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公众在反馈意见或建议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并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个人信息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四、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3月22日。


东莞市标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