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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X243(原X310)桥头段断头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2-08-1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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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县道X243(原X310)桥头段断头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项目需进行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道X243(原X310)桥头段断头路工程

道路路线走向:本位于东莞市桥头镇,道路走向由西往东,起点与东深路 T 字形平面交叉,沿线经过天鹅路、景盛路、李朗路、东江大道、石马河、福源南路等,终于现状桥东路,全长约4.881km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 60km/h,双向六车道,主要平面交叉9处,互通立交1处,新建立交桥1座/280m,拼宽桥2座/240m,旧涵拆除新建4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东莞市道路建设中心,联系人:袁工,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金牛路15号,联系电话0769-22002922,邮箱:344068261 @qq.com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选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公告中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WmWYVroUgqvgOkuMD9wXA?pwd=aon8 提取码:aon8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道路建设中心

2022年8月15